年例文化符號

作者:陳醉
來源: 化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年例作為化州最為重要的歲時風俗,歷史年深日久,文化內涵豐富,是化州不可多得的歷史文化遺產,也是化州提升風俗文化軟實力彌足珍貴的歷史文化資源。
有關年例的歷史記載,最早見諸于清朝道光丁亥版的《化州志·風俗》:“正月朔后城鄉各為社會,擇善歌者為童子、鬼衣、鬼巾,夤夜持鈴奏樂,上下壇場,翱翔緩步,謂之元宵。仍用道士化紙馬祈豐樂也。元月十一夜起,神廟街市張燈結彩,士庶嬉游下戶,婦女亦各觀看,放火花、燒爆竹、打秋千,宴飲達十五夜才歇?!逼浯问恰豆饩w重修茂名縣志》:“自十二月到是月,鄉人儺,沿門逐鬼,唱土歌,謂之年例”。再有就是民國《茂名市志》:“‘年例’唯粵西鑒江、羅江兩江流域的村落所獨有,清代已十分流行”。
化州年例有一批文化符號。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構建了節日、人與自然的多元關系模式?;菽昀幕柊ǎ簲[醮、出燈、鞭炮、相見、鄉飲、唱戲等。
擺醮
《廣雅》:“醮”,祭也。醮是我國古代禮儀活動其中一種儀式,是祭祀、祈禱神靈的活動,意愿是慶祝去年的豐收和祈禱來年五谷豐登。做年例的村莊都會在年例當日舉行隆重的擺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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