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羅江、龍灣水庫原劃定管理范圍成果的公告

化府公〔2022〕21號 為進一步明確河湖管理范圍,明晰河湖管護職責,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安全和其他公眾利益,為實現河湖水域岸線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與管理保護提供重要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羅江化州市段、龍灣水庫原劃定的管理范圍調整如下: (1)羅江化州市段 調整范圍:羅江化州市段左岸控制點左-435~左-448段,右岸右-457~右-469段。 調整標準:左-435~左-448段原劃定標準為無堤防的河段,平原網河區河道按設計洪水位與岸邊交界線外延一定距離確定河道管理范圍,劃定標準為B-2,現根據羅江新區堤防和碧道建設規劃,調整為堤防直接為防洪擋墻或無明顯背水坡腳的,以堤身結構外邊界線為劃界基準外延20m劃定管理范圍線,劃定標準為D-6;右-457~右-461段、右-463~右-468段原劃定標準為現狀背水側堤腳線清晰的,以堤腳線為基準外延20m進行劃界,劃定標準為A-1;右-461~右-463段、右-468~右-469段原劃定標準為無堤防的河段,平原網河區河道按設計洪水位與岸邊交界線外延一定距離確定河道管理范圍,劃定標準為B-2,現將右-457~右-469段調整為堤防直接為防洪擋墻或無明顯背水坡腳的,以堤身結構外邊界線為劃界基準外延20m劃定管理范圍線,劃定標準為D-6(詳見附圖)。 (2)楊梅河龍灣水庫段 調整范圍:楊梅河左岸控制點左-009~庫區-038段、庫區-038~庫區-002段、庫區-002~左-010段,右岸控制點右-009~庫區-039、庫區-039~庫區-123、庫區-123~壩區-001、壩區-001~右-010段。 調整標準:左岸左-009~左-010段和右岸右-009~右-010段原劃定標準為水庫壩頂防浪墻高程以下的土地和水域,現調整為征地紅線高程以下的土地和水域(詳見附圖)。 二、劃界地形圖 本次調整河湖劃界地形圖比例尺為1:2000,按水利部最新要求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高程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地形圖等高距為1米,劃定成果詳見附件《調整后的化州市2022年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成果圖》(網絡公告附電子版)。 三、管理保護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進行管理保護,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建設房屋等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種植高桿農作物、蘆葦、杞柳、荻柴和樹木(堤防防護林除外);設置攔河漁具;棄置礦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其他阻礙行洪或者污染水體的物體等。 四、此公告只作管理范圍劃定,不改變土地權屬,也不作為土地權屬證明。 五、本公告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羅江和龍灣水庫管理范圍劃定圖冊(羅江圖冊.pdf、龍灣水庫劃界總平面.pdf)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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